天水新时代
2011年10月,朱某甲被老乡舒某甲骗到甘肃省天水市参加所谓的“北京新时代”直销活动,销售所谓的“新时代国珍松花粉”朱某甲投资33500元,朱某甲又介绍其弟朱某乙也参加此活动,投资了13700元。后来才知道这是传销活动,朱某甲及朱某乙先后离开天水。2013年10月朱某甲再次来到天水,17日16时30分许,舒某甲及其妻张某某抱孙女舒某乙(生于2011年5月20日)在朱某甲租住的天水市岷山厂家属院4号楼1单元3楼商量完传销事宜后,三人离开房间来到秦州区罗玉小区药店附近,朱某甲趁舒某甲进药店买药,张某某在路边摊位逗留之机,以给舒某乙买饮料为由,抱舒某乙打车至天水汽车站,后转乘火车到四川老家,然后给发信息舒某甲索要其和朱某乙的投资及损失6万元,经过协商同意只要5万元。10月19日张某某给朱某甲提供的银行卡上打款3万元,朱某甲收到款并得知舒某甲在继续筹余款时,即带舒某乙乘上四川绵阳至天水的K856次列车,在陕西宝鸡路段朱某甲被抓获,并解救人质舒某乙,追回现金3万元,由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舒某甲。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鉴于被告人朱某甲并未对被害人舒某乙造成伤害,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作出(2014)天秦刑初字第48号判决:被告人朱某甲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小编手记:被骗入传销组织造成了经济损失,向上线追讨这是可以的,但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用绑架小孩手段是不足取的。这样拿回来的钱也不受法律保护,最终还是还给了上线,要追回损失还需要其他正当途径,同时这也给做传销拉下线的人敲响了警钟,好在本案中朱某甲并没有对小孩采取什么过激行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在这里我要呼吁那些正在做传销的人们,在你们做什么之前,先替你们的家人想想,不是每一个小孩都是这么幸运的,你也不要指望一个被你害的有家难归的人,还有多少理智,珍惜幸福远离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