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报警举报亮碧思吗?亮碧思传销做了8年的香港头目是谁?看她做亮碧思下场
亮碧思香港头目是谁?这是很多亮碧思传销受害人常问的话,其实亮碧思传销存在几十年,早已经裂变为许多分支,没有统一的头目了,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潘丽萍、石慧贞、陈丰惠、韦利华、侯祥田、陈玉琼、黄美珍、谭招娣、潘彩红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中,亮碧思传销做了8年的潘丽萍为例,亮碧思公司经销商从低到高分为经销商、伯爵、侯爵、公爵、勋爵、尊爵六个级别,参加者根据初次购买产品的数量及以后发展下线的情况取得相应级别。新参加者首先必须购买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产品,上线从第一层下线营业额中可提取5%作为提成,从第二层下线营业额中可提取3%,第三层提取2%,第四层提取1.5%,第五层以下则提取1%。其于2005年4月30日开始加入亮碧思公司成为经销商,发展的下线越多,回扣则越多,其入会至今一共提成加分红了三百万元港币,2006年12月成为公爵。其刚开始在香港发展了五名下线,后该五名下线没有继续做了,至2009年6、7月份,其和其原来下线的下线石慧贞、韦利华一起到惠州发展,其等人先后发展了陈丰惠、黄美珍、陈玉琼、谭招娣、潘彩红等人,在惠州一共发展了一百三十人左右的下线。其等人每个月有两到三次组织成员一起到香港给他们上课,让他们了解公司运作架构和运作方式,鼓励他们推荐新人加入他们的行列,购买产品,去香港的车费食宿自费,一般交由陈丰惠统一安排。然后再一起回到惠州组织会议,请讲师给他们上课,让他们带新人来了解产品,在惠州组织活动组织人主要是韦利华、陈丰惠、潘彩红、陈玉琼、石慧贞,其中韦利华负责清点人数,陈丰惠负责订餐,陈玉琼负责车辆安排,石慧贞负责嘉宾招待,潘彩红没有具体的分工。经销商向公司交钱后可以拿走也可以寄存在公司。为了推进惠州地区亮碧思公司传销活动,多次在惠州市惠城区组织产品推广会发展下线。2012年6月28日,石慧贞、陈丰惠、韦利华、黄美珍、谭招娣、陈玉琼、潘彩红在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乌石富壕园酒店二楼组织一百多名传销人员召开推广会,并聘请深圳市亮碧思公爵级别的判侯祥田到会讲课,接报赶到的公安人员当场查处了该传销组织,抓获石慧贞、陈丰惠、韦利华、黄美珍、谭招娣、陈玉琼、潘彩红、侯祥田,并根据线索于2012年7月19日抓获潘丽萍。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于2013年1月14日作出(2013)惠城法刑一初字第431号刑事判决:
一、判潘丽萍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二、判石慧贞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三、判陈丰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四、判韦利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五、判侯祥田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六、判陈玉琼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七、判黄美珍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八、判谭招娣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九、判潘彩红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潘丽萍、侯祥田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9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于2013年9月29日作出(2013)惠中法刑二终字第24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人或许觉得潘丽萍非法获利300多万,罚金才5万太轻了,事实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也就是说潘丽萍非法获利300多万是要没收的,所以发现亮碧思及其变种传销,要积极举报。没人报警举报亮碧思吗?经常有人举报,却不知道如何举报。需要哪些证据,我们来看该案中涉及证据有:
1、证人证言
2、行政确认回函、罚没收入票据,证明公安机关依法对参与非法传销的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3、广东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函件,证明亮碧思公司属于传销组织。广东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亮碧思”是否属于传销组织的回复》(粤打传办函[2012]16号)明确指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有关规定,‘亮碧思’属于传销组织。”
4、书证
(1)亮碧思工商登记资料,提货单,亮碧思精油照片,证明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的工商登记情况及该公司有产品,退换货凭据。
(2)经销权行使承诺书,通告,新经销商专用声明书,律师见证书,证明被告人代理委托人办理成为香港亮碧思集团经销商的手续,交付62587元购买公司产品。
(3)亮碧思公司组织图,资金分配表,证明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经销商从低到高分为经销商、伯爵、侯爵、公爵、勋爵、尊爵六个级别,参加者根据初次购买产品的数量及以后发展下线的情况取得相应级别。上线从第一层下线营业额中可提取5%作为提成,从第二层下线营业额中可提取3%,第三层提取2%,第四层提取1.5%,第五层以下则提取1%。确认被告人级别,及其等人发展的下线人数等情况。
5、辨认笔录:被告人、证人对受害人、上线、下线照片进行辨认
6、户籍资料,证明被告人案发当时均已年满十八周岁,达到应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
7、抓获经过,证明公安机关抓获九名被告人的时间、地点及经过。
8、被告人供述
其中举报人有能力提供的有:证人证言、书证和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