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资本运作传销出现投资50800赚780万新模式
近年来,随着投资69800赚1040万的纯资本运作最常见的21份模式“1040阳光工程”被多次曝光,不少“纯资本运作”体系,有意规避“投资69800赚1040万”这样常见敏感数字,改为了投资50800赚780万,具体操作手法仍旧和“1040阳光工程”大同小异,所不同的仅仅是把“1040阳光工程”的投资69800返还19000元,直接改为50800,不再提返还的事情,但实际投资都是一样多的,同时将无法实现的1040万,改成了同样无法实现780万,规避媒体对“1040”的曝光更有欺骗性,最早出现在南宁资本运作体系中,后来蔓延到了梧州等地。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12月28日终审判决的“大佛乐满金家庭”传销案,就是一起佛山人在梧州从事“投资50800赚780万”模式的纯资本运作传销,他们自称“中国商会商务运作”或“西部大开发商会商务运作”,以组织者、领导者名义组成“家庭”,由大家长负责管理,所谓“大佛乐满金家庭”就是指人员主要来自“大沥”、“佛山”、“乐从”三个地区,“大家长”是罗某金(为了让相关传销人员出狱后能正常回归社会,文中涉及的人员均采用化名)。
“满金家庭”最初都属于“大佛乐伦哥家庭”,该传销组织由“老总”、“经理”、“主任”、“组长”、“实习”构成,还有一个管理人员“大家长”。“满金家庭”的老总有三个,何某金、冼某彩,何某仪(冼某彩的女儿被母亲冒用身份信息从事传销活动,自己并没有参与,罗某金就在何某仪名下),何某金于2011年加入,发展了冼某彩(已另案处理),冼某彩发展了罗某金,后来因为人数越来越多,2013年,“满金家庭”从“伦哥家庭”分出来了。罗某金作为“满金家庭”的“大家长”,负责在梧州人力资源社会局办公楼附近租房子,每月至少要去待个三五天,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以西部大开发,政府支持扶贫发展广西梧州市建设为借口,组织人员到广西梧州市参观建设发展、参加上课洗脑,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投资项目及盈利前景,发展他人入股投资,宣称投资50800元至少可以挣780万。该传销组织实行五级三阶制,直接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计酬返利,以巨额回报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截止案发共骗取33人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35900元。
2015年6月30日9时许,民警在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号工商银行祖庙支行将何某金抓获。2016年2月5日11时许,民警在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村罗园新村附近将被告人罗某金抓获。后来被禅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何某金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判罗某金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二人不服,提起上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粤06刑终1240号裁定,维持原判。
反传销公会提示:随着国家对各种传销的曝光,传销组织往往会采用新手法,但传销无论怎么变也万变不离其宗,文中案例不仅仅是变了数字,而且也将以往传销组织“异地操作”改成了“本地操作和异地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部分人在本地拉人,部分人去异地对受害人进行洗脑,增强了人员流动性和隐蔽性,但是无论怎么变依然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果你有家人误入这种传销,需要解救劝说反洗脑,可以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