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的危害下场,进了传销有生命危险吗?广西北海传销兄弟反目拿刀对砍一死一伤
中国法院网 2009年6月19日曾经报道过《传销引发兄弟相残悲剧 弟弟丧命哥哥领刑》,当日,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被告人林凌犯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这是一场因为传销而引发的血案。结合《龙泉开发》电子版2015年4月27日对该事件的报道《陷入传销泥潭亲兄弟反目持刀决斗》,我们可以还原当时的情况:兄弟俩都是贵州人,弟弟徐某(兄弟俩一从父姓一从母姓)先投入了7万元加入了广西北海传销“商务商会运作”,弟弟把哥哥忽悠过来,钱投进去了,哥哥想把钱要回去没拿到,差不多10万元,两个人互相埋怨,2008年10月29日上午10时许,徐某约被告人林凌在北海市北部湾广场见面,见面后一言不合,双方各持尖刀互殴,在场的老乡还拉过架,但两个人已丧失理智,林凌持尖刀朝徐某的左侧颈部、左上腹部等处猛刺,致徐某当场倒地死亡。林凌被砍中脖子,用衣服包着伤口逃走,场面残忍而血腥。
林凌逃跑后不久被警方抓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的父母和妻子认为本案属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导致兄弟俩互相撕杀致徐某偶然死亡,表示不要求被告人林凌作赔偿,并请求对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林凌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案件系亲属之间纠纷引发的,被害人也曾扬言杀害被告人,并约被告人到广场且持刀与被告人相互殴打,被害人有一定的过错。同时,被害人家属也向法院提出书面请求,表示对被告人的谅解,请求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林凌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小编手记:亲兄弟自相残杀,这是人间惨剧,他们本该是和和睦睦的一家人吧,却因为传销变得个性偏执,兄弟相残,一死一伤,很难想象林凌出狱后面对那个满目疮痍的家和被他深深伤害的父母和弟妹,手心手背都是肉,当这些人听说他杀死弟弟,是何其痛苦的,但是为了给自己家留个顶梁柱,又不得不对他表示谅解,这当中的痛苦是没有经历过人不能理解的。而这一切都是传销害的,在这里我想告诉那些想要改变家族命运而加入传销的人们,在你邀约你亲朋好友来之前,一定要想清楚你做的事情,如果是对的,为什么要用“善意的谎言”,真的是善意的吗?你都没有挣到钱,却告诉你挣到了钱,你挣得钱,真的不是下线交的钱?请珍惜亲情,远离传销。